中华文明千古秀,礼仪传统万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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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08年工作安排
日期:2008-4-10 9:06:22  作者:  编辑:
 

  深入开展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以机动车驾驶员、外来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对象,突出宣传、教育、管理和公民实践等环节,深化文明出行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和引导,通过市民学校、民工学校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营造文明出行良好氛围。发动群众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星级文明驾驶员”、“文明路口”、“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出租车”等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文明出行查纠、文明出行互让专项治理活动。努力争取城市的车辆、行人以及自行车、电动车运行秩序有所好转,城乡市民的交通法规和文明出行意识有所增长。

  深入开展乡风评议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乡风文明建设的要求,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悖、农民群众强烈不满的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组织不同层次的道德风尚评议会,联系当地发生的诸如聚众赌博、封建迷信、虐待老人、违法生育、婚丧事大操大办等不法行为、不良习俗和“脏、乱、差”等不文明现象,摆事实、讲道理,论危害、树正气,进一步开展农村“乡风评议”活动,努力形成知荣辱、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深入开展提升文明旅游素质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明旅行社、文明导游员、文明游客等评选活动,提升旅游文明素质。

  3.强化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积极发现、培育和树立一批群众认可、群众推荐和群众可学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引导全社会建立和完善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规范。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与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的良好氛围。以迎接第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树立和宣传一批事迹感人、影响力大的道德模范,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办法》,明确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宣传和关爱的工作机制。

  4.积极推进文明素质工程的实施,拓展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普及面

  积极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增强诚信意识”的精神,深入进行诚信教育,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树立一批诚实守信、社会公认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推进“信用浙江”建设。

  开展“爱心浙江”系列活动,通过宣传爱心典型、开设爱心论坛、组织爱心征文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城乡居民的互帮互助、和睦相处、扶弱济贫、仁爱慈善、共建和谐意识,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各类组织、各界人士积极加入到慈善爱心事业中来,形成一个人人胸怀爱心、个个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继续抓好面向高校师生的理论宣传,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运用学生社团和各类讲座论坛,办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继续推进以人文大讲堂、高校文化艺术节、学术科技与体育竞赛、人口文化进校园等为主要载体的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落实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和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体育强省”计划,提高公民的健康素质。积极倡导全民读书活动,培养全民阅读习惯。深入开展普及科学知识、普及法律知识“双普”活动,开展国防教育、医德医风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社会正气。进一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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