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屿乡河溪村自2006年荣获瑞安市文明村称号以来,一直不懈努力,加强本村的文明建设,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创建载体,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瑞安市委宣传部、瑞安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深入开展“乡风评议”活动的通知》(瑞文明办﹝2007﹞9号)精神,结合我村实际,于2007年9月开展了以建设文明和谐家庭为切入点的乡风评议活动,现总结经验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培育文明乡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河溪村在梅屿乡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乡风评议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以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目标,把建设和谐家庭作为和谐文化建设切入点,引导广大群众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依托家庭,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二、具体内容
1、精心调选活动成员。评议会成员的素质高低、组成状况是组织好“文明乡风评议”活动的关键。为此,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确定评议会由五方面人员组成。即村内协会组织成员、乡驻村干部、村两委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评议会一般10-15人,其中村内协会组织成员是评议会的主要力量,负责评议材料的收集和活动的组织,村两委代表负责评议活动的协调,乡驻村干部负责指导,村书记为乡风评议小组组长。评议会中党员占70%,村干部占20%,群众占30%。由于评议会成员设置合理,保证了评议活动既能体现时代要求,又能反映广大干群的意志。
2、科学制定评选标准。评选标准是组织开展“文明和谐家庭”活动的准绳。为了增强评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根据本村涌现的新人新事和存在的社会不良现象,制定了“文明乡风评议”的“十不”标准,即崇尚科学不愚昧、创业致富不怕苦、公益事业不退后、勤俭持家不浪费、家庭和睦不忤逆、邻里互帮不生非、计划生育不超生、健康娱乐不赌博、公路街道不占用、庄园河塘不污染。同时,根据“十不”标准制定了“文明和谐家庭”评选条件及评分标准,内容涵盖了广大干群生活、娱乐、创业、道德等方方面面,使评选活动有了较好的操作性。
3、全面拓展评选渠道。针对农村当前人员难集中、时间难统一、活动难开展的现状,我们设立了四个评议平台。一是广播评议。利用村广播,评议全村或全乡范围的新人新事和社会不良现象,将村文明和谐家庭评选进度进行公告。二是栏报评议。在村内宣传栏,设立黑板报,对本村近期发生的新人新事和社会不良现象及时公布,对和谐家庭候选户进行公示,并引导广大干群,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三是集会评议。在村公共文化活动或群众集会的场所,动员各村组干群把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和不良现象,用宣传卡册的形式进行宣传和评议。四是会议评议。对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集中评议,把村民代表大会作为通过文明和谐户评选的最后关口。这四种形式,在实际的评选工作中灵活掌握,对文明和谐家庭户的评选及对新人新事和不良社会现象的评议,起到不程度的作用。
4、规范评议工作程序。“文明乡风评议”活动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在实际评议活动中,我们按照“三步”走的原则进行。一是搜集资料。评议会成员对近期村(居)或乡镇发生的新人新事和不良社会现象进行搜集整理,对本村文明家庭户提出初选意见,确定评议形式、评议时间、评议内容。二是审定方案。对初步实施方案进行审定,由“文明乡风评议小组”集体审定。三是开展评议。根据审定的方案,组织开展各类评议、评选活动。
三、活动成效
通过评议活动的开展,在优化民风、净化村风等方面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一是提高了干群觉悟。文明乡风评议会通过栏报、广播、会议等形式,在点评人和事以及评选文明和谐家庭户的同时,使群众认清了道理,干群受到了教育,觉悟得到了提高。二是推进了公益事业。公共事业事关千家万户,在农村由于户型分散,房前屋后的卫生需要靠广大村民自觉打扫、维护,“文明乡风评议小组”会同村党支部,组织村民围绕如何增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专题评议,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农村卫生设施系统对生活重要性,通过评议统一了广大干群的思想,各家纷纷表示要维护村庄整洁、美化河溪,争做“卫生文明户”。三是团结了邻里乡亲。在“乡风评议小组”号召下,广大党员带头,邻里乡亲互帮互助,主动帮助困难户、少劳力户和种田大户,形成了一个和谐相处的氛围。四是传播了致富技术。通过致富模范户的评选,树立了农民致富的标杆,激发广大干群发家致富的热情;通过栏报、广播、会议的宣传向广大干群及时发布生产信息,增强了广大干群的致富本领。
在深入广泛的评议活动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文明乡风评议活动是培育文明乡风行之有效的途径,是解决当前农村村组干部精减后,事难做、无人做的一个好方法,而文明和谐家庭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风评议的一个部分,使广大家庭成员参与到创建活动中,转变了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提高了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形成“家家倡文明,户户讲和谐”的良好风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更大作用。
瑞安市梅屿乡河溪村委会
2007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