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我市城关工商所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维护奥运品牌形象,开展“奥林匹克用品专项整治活动”,查扣涉嫌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奥运福娃16个,使用奥运会会微的帽子2顶,拆除违章使用奥运标语横幅1条。
随着北京奥运会临近,奥运经济持续升温。少数不法商家随意搭乘“奥运顺风车”,非法将 “奥运福娃”等奥运标志,用于非法宣传、营利和促销。
当天上午,工商人员在虹桥路后街一家饰品店内发现,该店在没有奥组委特许经销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销印有“国际奥林匹克五环”、“北京奥运会会徽”和“北京2008”标志字样的帽子及福娃。
在周松路的“闹嘎”饰品店、“逗你微笑”饰品店两家商店内共查获涉嫌侵权的奥运标志物-奥运福娃产品11个。由于饰品店负责人不能提供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物品进行依法扣留。工商部门表示:如果最终调查结果显示这家店存在违法行为,将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其进行处罚。目前,这两起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工商部门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在2002年4月1日施行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否则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