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陈关杰) 日前,市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的决定,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全国道德模范,为确保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完成,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以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温州市成立了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并印发《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方案》。
2007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6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热潮,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
本次评选奖项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凡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中国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
本次评选成立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参加,并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代表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参评全国道德模范。各省(区、市)也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7月底,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推荐评选工作作了部署。8月初,在省、市主要媒体同时发布公告,公布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推荐时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评选活动,群众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活动组委会将对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后,将在省级主要媒体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省(区、市)文明委审定后上报。
8月30日至9月3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中国文明网等主要网站上刊登,面向全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开始公众投票。平面媒体刊登电脑识别选票,网站制作投票自动生成系统。填写报纸选票(以邮戳为准)和网上投票截止日期为9月12日。
全国组委会根据评选委员会意见和群众投票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上报审定后进行表彰奖励。
中央文明办设立“全国道德建设扶困专项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重点帮助。
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工作来抓;充分体现群众性,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国和各省(区、市)活动组委会以及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温州市相关联系方式(温州市文明办电子邮箱:wzwmb1624@163.Com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16号楼,邮编:325001,电话:0577-88965359、8896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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