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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协调配合。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面资源。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都要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经常沟通信息,努力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突出重点,兼顾难点,加强对辖区内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各文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领干部职工,深入督促检查,重视解决影响创建工作开展的重大问题,毫不动摇地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第四,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创建联系制度等,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力争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借助瑞安日报《走向文明》专刊、《走向文明》专题片、《文明网》等宣传平台,及时反映文明创建工作动态,大力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不断丰富内容、扩大影响,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同志们,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为我市早日跻身省级示范文明城市行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