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温 州 日 报
温文明办〔2008〕6号
关于开展“我这30年·文明在身边”有奖征文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温州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加强文化大市建设。市文明办、市文联、温州日报决定联合开展“我这30年·文明在身边”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主题:“我这30年·文明在身边”。
二、组织机构
市文明办、市文联、温州日报等有关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温州市“我这30年·文明在身边”有奖征文活动组委会。
主 任:方立明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主任:郑朝阳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丁柏强 市文明办副主任
吴琪捷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王秀权 温州日报副总编辑
成 员:仰晓虹 市文明办宣教处副处长
石富兴 市文明办宣教处副主任科员
陈 俊 市文联创作研究室、《温州文学》编辑部
胡芳芳 市文联创作研究室、《温州文学》编辑部
金丹霞 温州日报副刊部主任
黄 泽 温州日报副刊部主编
有奖征文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丁柏强兼办公室主任。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征文的初评工作,温州日报负责宣传和刊登工作。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颁发2000元、1500元、1000元、300元奖金和证书。
四、有关要求
1、作品主题突出,结构完整,条理清晰,文字流畅,必须原创。体裁以散文、随笔为主,字数2500字以内。作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属单位、通信地址、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信息。
2、各级要搞好发动,营造氛围,确保参赛作品质量。
3、作品报送起止时间: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作品用A4纸、3号楷书打印,寄温州市文明办宣教处或温州日报副刊部,同时发电子邮件至 sfx528@sohu.com, wzhze@126.com,信封和电子邮件注明“文明在身边”征文。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温 州 日 报
2008年2月4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文明在身边 有奖征文 通知
报:省文明办,邵占维书记、赵一德副书记、曹国旗部长、陈作
荣副市长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2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