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千古秀,礼仪传统万代传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瑞文明委〔2007〕10号
 
 
关于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和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塑造瑞安人崭新的文明形象,根据省、温州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结合瑞安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现就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注重养成,集中纠正公民在出行、旅游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着力提升我市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扎实推进“三个瑞安”建设。
二、主要内容
1、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主题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各司其责,通力合作,积极搞好活动启动仪式,营造“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我市将择时在市体育馆举行千人启动仪式,营造活动声势,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利用启动仪式,印制一批车载广告、宣传标语和宣传单,组织宣传员上街宣传。要在报刊、广播和电视台开辟“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活动宣传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报道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2、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主题教育
组织开展百场文明素质教育大讲堂活动。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成立宣讲团,拟定讲课提纲,撰写讲课教案,组织师资培训,分期分批组织教育培训。百场大讲堂主要分“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三部分。
“文明出行”大讲堂主要授课对象为机动车驾驶员(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骑行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城乡居民以及中、小学生。重点进行文明行车、交通法规、文明走路、文明乘车、公共秩序、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具体由市交通局和交巡警大队负责开展。
“文明旅游”大讲堂主要授课对象为各旅行社、旅馆、车站、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特别是导游和窗口服务人员)以及外出旅游人员。重点进行服务意识、服务道德、服务技能、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环境等方面的教育。具体由市风景旅游局负责开展。
“文明生活”大讲堂主要授课对象为社区居民、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重点进行社会公德、科普知识、移风易俗、文明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教育。具体由市农办、市民政局和科协负责开展。
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工作,市文明办要切实履行联系、协调和督查职能。
3、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生活”主题实践
开展“文明出行”主题实践。组织实施“3456”专项活动。即:开展“三个有序”整治活动,规范行车、停车、乘车三个秩序;开展“四个礼让”整治活动,强化“车让人、车让车、人让车、人让人”的意识;开展“五种行为顽症”整治活动,着重纠正市民中存在的口出脏话、随地吐痰、乱丢杂物、践踏花草、乱穿马路等五种不文明行为;开展“六项创建评比”,即文明路口、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出租车、交通安全村、文明礼仪使者、星级文明驾驶员等创建评比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实践。组织开展“三文明”“三规范”活动。“三文明”即开展“文明旅游者”、“文明旅行社”和“文明风景旅游点”三项评选活动,充分挖掘文明旅游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发挥榜样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旅游文明。“三规范”即规范旅游服务、规范旅游市场、规范旅游广告,通过加大旅游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公民旅游中存在的服务不文明、经营不诚信、广告不真实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上咨询 | 网站地图
电话:0577-65813860 65813875 传真:0577-65813865 E-mail:rawmb@163.com
地址:瑞安市市政大院综合楼三楼
版权所有(2007):瑞安市文明办 严禁拷贝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