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活动要求
“乡风评议”活动重在发动群众参与,重在提高群众觉悟,重在持之以恒、形成规范。要切实做到活动有机构,有人员、有主题、有内容、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效,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部署和试点工作,并积极深入一线加强对活动的督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活动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困难。各村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乡风评议会”,组织党员干部、妇女老协、村民代表、企业职工、企业主等各界人士参与。人员多的村可以细化评议内容,挖掘评议深度,在“乡风评议会”下分设“民主法治评议组”、“文明三德评议组”、“文明行为评议组”等专门评议组。“民主法治评议组”主要对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社会综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评价;“文明三德评议组”主要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移风易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展开讨论,对“文明家庭”、“和谐家庭”、“文化特色户”、“孝子孝媳”等先进模范进行评选;“文明行为评议组”主要针对本村环境卫生、生态保护、村民文明素质以及与外来务工者和谐相处等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
2、建立制度,定期评议。乡风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乡风评议是促进乡风文明的一项重要举措。从今年开始,将乡风评议作为一项重要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瑞安市级文明村评选和复评的考核内容。各地要制定制度,确保乡风评议活动经常性开展。各乡镇(街道)本级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乡风评议活动。各村则要结合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便于操作的方法,开展一季一议,议问题、议不足;开展半年一评,评先进、评模范,让干部群众在评议中得到启发,在评议中辩明是非;让不良的社会风气在评议中得到净化,文明的思想道德在评议中得到倡导。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风评议”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采取可靠有效的方式来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时要注意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公布活动内容,强化舆论引导,让住在当地的所有人、尤其要让外来务工者、暂住人口都知道“乡风评议”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宣传氛围。各宣传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简报、专栏、倡议书等形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用先进典型来引导、激励乡风文明建设。
4、以点带面,层层推进。要优化方案,完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活动,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各乡镇至少要推出1个以上基础扎实、较有潜力的文明村作为“乡风评议”活动试点,“一镇带一村”地积累经验,树立样板,为“乡风评议”活动的全面推进打好基础。要将“乡风评议”列入本年度“双百结对、共建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评议力度,扩大影响面。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抓住村庄建设、社会综治、环境卫生、弱势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道德建设、征地分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乡风评议”活动的切入点,让群众热心参与、自觉参与,不断扩大活动的受众面,推动活动的全面铺开。
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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