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文明委〔2007〕3号
关于公布前十三批限期整改市级文明村复评结果的通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文明村的先进性,市文明办于2006年12月组织力量对瑞安市前十三批限期整改的市级文明村进行全面复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市文明委审议确定后,现将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2个村和撤销荣誉称号的5个村予以公布。
希望保留荣誉称号的村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提升创建内涵,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做出新的贡献;被撤销荣誉的村要认真总结经验,振奋精神,争取重获荣誉称号。被撤销荣誉的村,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收回荣誉牌匾。
附件:前十三批限期整改的市级文明村复评结果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7年5月9日
附件:
前十三批限期整改的市级文明村复评结果
1、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瑞安市级文明村:
仙降镇下西垟村
曹村镇许北村
2、撤销荣誉称号的瑞安市级文明村:
安阳街道周湖村(计划生育否决)
塘下镇海东村(社会综治否决)
飞云镇孙桥村(计划生育否决)
上望街道北隅村(自动放弃)
莘塍镇华表村(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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