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文明办〔2007〕121号
关于对前十二批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行业进行复评和对申报第十三批市级文明单位、市星级文明社区、市级文明行业的候选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2月3日至12月21日对前十二批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行业进行复评和对申报第十三批市级文明单位、市星级文明社区、市级文明行业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和时间
考核对象:前十二批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申报第十三批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市星级文明社区;申报市级文明行业。
考核时间:12月3日-12月21日
各有关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问卷调查、现场考察等方式相结合进行,文明单位考核原则上按照《温州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考核标准、星级文明社区考核按照《温州市星级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星级文明社区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文明行业考核按照《温州市创建文明行业试行办法》进行评分。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文明办要根据市文明办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申报和复评的文明单位、星级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的工作指导,帮助他们做好迎检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检查工作开始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准备好有关的台帐资料接受检查。
2、对各县(市、区)范围内的市级文明单位在委托县(市、区)文明办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市文明办将抽查2至5个单位;对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星级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的候选单位将分别根据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星级文明社区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和文明行业试行办法逐个逐项检查考核。
3、检查组人员要坚持认真细致、公正透明、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附件:1、检查考核人员名单
2、2007年度申报市级文明行业申报和复评名单
3、2007年度申报和复评市级文明单位考核名单
4、2007年度温州市星级文明社区检查考核名单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检查考核 通知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 11月 27 日印发
附件1
2007年度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
文明社区考核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 孙立新
副组长: 颜小萍(市人大办公室纪检组长)
张剑慧
成 员: 陈志岁 卢显国
第二组:
组 长: 陈庆念
副组长: 汪建成(市政协办公室纪检组长)
仰晓虹
成 员: 潘建文 李 妩
第三组:
组 长: 丁柏强
副组长: 蔡精楚(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倪海鸥
成 员: 郑华丽 翁曙明
附件2
2007年度申报和复评市级文明行业考核名单
第一组:
一、市级文明行业申报抽查名单:
1、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
3、温州市港航管理局乐清分局
4、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永嘉分局
5、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洞头分局
6、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乐清办事处
7、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
8、乐清运输管理稽征所
9、永嘉运输管理稽征所
10、洞头运输管理稽征所
11、温州市商业银行龙湾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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