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职责,强化督查。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市领导将加强面上指导和督查,市文明办、市市政园林局要跟踪协调、督查,对整治进度慢、效果差的地方进行督促或通报。
(三)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坚持“堵疏结合、建管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经常化、制度化管理,完善组织,健全制度,强化考核。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一个方面。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树立维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
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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