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瑞安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各镇、乡党委,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逐步完善文明单位考核评估体系,充分体现全面、客观、公正原则,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根据《瑞安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将《瑞安市文明单位测试体系》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瑞安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瑞安市文明办
200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