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市文明行业检查验收评分表(试行) |
| 项目 |
内容和要求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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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组 织 班 子 坚 强 有 力
200分 |
以学习党的十六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内容,坚持政治学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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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重视文明行业创建,坚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抓,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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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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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府及本系统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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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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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青、妇等各项组织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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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生活正常,坚持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视和关心职工,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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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内容和要求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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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成 效 明 显
200分 |
重视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经常性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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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本市实际,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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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多种以塑造行业形象为核心的文化活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文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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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干部职工无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违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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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行业风气良好,形成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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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和完善本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具有行业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树立先进典型(集体与个人),开展系列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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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思想道德建设计划,教育学习培训要有方案、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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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市文明行业检查验收评分表(试行) |
| 项目 |
内容和要求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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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业 务 工 作 成 绩 突 出
200分 |
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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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行业优势和特点,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健全服务制度,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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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的办公、管理等基础设施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达到标准,管理网点系统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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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经济指标,经济效益逐年提高,各项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本市乃至温州地区同类系统先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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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好职工教育,加强职工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4次,组织职工参加各种课程的学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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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服务优质、文明管理,全面推行承诺制,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办实事、求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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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市文明行业检查验收评分表(试行) |
| 项目 |
内容和要求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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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行 风 建 设 扎 实 有 效
200分 |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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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内部管理有序、政务公开、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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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仪态整洁、技能熟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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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行风监督评价体系,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 等 ,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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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风建设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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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经常性行风整顿,重视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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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抵制假冒伪劣,行业信用意识普遍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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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市文明行业检查验收评分表(试行) |
| 项目 |
内容和要求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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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创 建 活 动 深 入 持 久
200分 |
行业主管部门对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有总结,有总体创建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一定经费投入,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创建活动科(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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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经常研究创建活动,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奖惩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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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新闻媒体经常有报道,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面达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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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多样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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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参加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共建活动,主动承担有关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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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优美达到净化、绿化、美化、“门前三包”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整洁无污迹,无乱张贴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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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活动各类资料齐全、规范,台帐整理符合要求,记录详细、内容充实、有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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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市文明行业检查验收评分表(试行) |
| 项目 |
加分标准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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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加 分 细 节 |
行业中任何一单位,任何一项工作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加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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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中任何干部、职工获温州市级以上个人先进荣誉加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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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中任何干部、职工获本市级以上文明创建工作个人先进荣誉称号加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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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中有单位获温州市级、省级文明服务示范点荣誉称号加分(10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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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中有单位获温州市级、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加分(10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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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市文明行业检查验收评分表(试行) |
| 项目 |
两年内不能发生下列情况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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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限 评 条 件 |
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受到党内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班子成员中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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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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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内发生大案要案,或行风建设被中央、省和温州市主要媒体点名曝光,严重影响行业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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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恶劣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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