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我省出台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
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后,我省积极贯彻会议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就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省委常委会组织了专题研究。2009年12月,省委宣传部召开了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省委书记赵洪祝对会议作出了重要批示,会议研究部署了近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讨论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2010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坚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亟待加强。《意见》提出了今后10年浙江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即经过十年的努力,着力培养一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建成一批基础设施良好、居住环境优美、文化生活丰富、群众安居乐业的文明村镇,全省30%以上的乡镇建成省级文明乡镇,50%以上的乡镇与25%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市级文明村镇,5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建成一批城乡经济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协调推进、公共服务整体推进、社会秩序安全平稳、社会风尚积极健康、生态环境达标优美的县(市、区)域,基本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与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农村精神建设新格局。《意见》对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着力加强农村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开展科普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着力提升农民的文明素质;要求在广大农村多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积极落实好“3510”工作思路,全面实施“春泥计划”,努力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推进农村文明风尚;要求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加大农村题材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结合各地实际,充分挖掘传统文化资源,深入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发展繁荣农村文化市场,着力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要求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城市文明的辐射功能,不断深化“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大力推进军警民共建设、村企共建等各种形式的城乡文明共建,着力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意见》还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干部实绩考核的内容,增加政府资金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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