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瑞文明委〔2005〕12号
关于在市区开展“喜事不扰邻里,共建和谐家园”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乡党委、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随着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市民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对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然而,我市的一些传统习俗却与这种要求格格不入。特别是我市红白喜事讲究在凌晨热闹赶早,烟花爆竹的“噼啪”声、锣鼓喇叭的吹打声不绝于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市民对此反映强烈。为此,市文明委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喜事不扰邻里,共建和谐家园”主题活动,用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引领传统习俗的发展与进步,从而造就一个和谐安静的生活环境。
一、活动范围:市区范围内各社区、城中村。
二、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主题大讨论。在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明单位代表、妇女、青年、社区居民等各阶层中广泛开展“喜事不扰邻里,共建和谐家园”主题大讨论,形成共识,并就“如何使传统习俗适应现代生活方式”集思广益。
二是开展文艺宣传。精心编排一场以“喜事不扰邻里,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在各社区巡演,并让社区文艺人员参与演出。通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群众、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喜事不扰邻里,共建和谐家园”主题唱响社区、深入人心。
三是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要求各社区(村居)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订切合实际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
四是组织部分社区发出倡议。组织部分社区联合向全市市民发出倡议,倡导广大市民转变观念,关爱邻里。
五是开展评选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较好的社区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文明社区评选、晋级的一项考核指标。
三、活动要求:
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瑞安日报社、瑞安广播电视中心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介绍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文化部门要组织文艺骨干创作一批源于生活、主题鲜明的优秀作品,精心编排文艺演出;各街道、社区加大对社区居民宣传教育力度。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文明委成员,各社区、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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