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千古秀,礼仪传统万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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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讲科学、树新风,文明社区创建百日大行动”的实施意见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1420)。各有关街道和部门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实施计划,建立创建领导机构,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开展文明社区创建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社区要根据各自特点制订创建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421620)。按照浙江省文明社区的建设标准和瑞安市创建文明社区的工作任务,各有关街道和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力量投入创建活动。在广大社区中积极开展以“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为内容的“三真”活动,努力在政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倾斜社区,积极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努力,力争文明社区创建面达到100%,文明社区建成率达到60%。。

第三阶段:迎检评比阶段(621710)。根据

创建标准,各单位组织自查,找出薄弱环节,逐项整改,完善提高,同时建立创建长效机掉,迎接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创建文明社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份,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把创建文明社区百日活动摆上重要议程,成立文明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抓。社区要建立以党组织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驻区单位、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的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组,制订创建计划,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四进社区”分别由科技(科协)、教育、文化、体育、政法系统、卫生、计生等部门负责;文明家庭、文明楼幢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和命名;文明小区由房管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文明办指导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创建,负责考核评估。

2、奖励措施。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要严格按照《瑞安市文明社区考核评分细则》进行,确保创建质量。根据各社区创建实效,对社区文明创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社区予以适当奖励。被评定为瑞安市级文明小区的奖励叁仟元,文明社区的奖励伍仟元,晋升温州市级或省级的文明社区晋升一档的奖伍仟元。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瑞安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文明办、温州市文明办、市文明委正、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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